近几年来,一些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出台,为我国VOCs(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行业提供了发展契机。
VOCs,一般是指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VOCs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或呈酩醉状;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十三五”规划将VOCs纳入主要约束性减排指标,将引发VOCs治理行业快速发展。有业内人士预测,“在政策的强大压力下,‘十三五’期间VOCs治理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市场规模预计将超过1500亿元”。
但专家指出,目前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与控制还面临很多困难。例如,政策法规等管理体系不完善,治理、监测技术水平不高,专业人才缺乏,这都严重限制了VOCs检测、治理市场开拓以及行业发展。
当前VOCs检测、治理行业现状怎样?有何新趋势?通过哪些途径推动行业快速发展?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和相关企业负责人。
VOCs治理行业有待成长
治理企业规模较小,相当一部分年产值在3000万元以下,商业模式主要是提供设备、技术工艺或者药品;检测行业有发展,有的企业开始通过融资增强竞争力
据了解,VOCs种类繁多、排放行业众多、排放源小而分散,除了个别行业以外,单个污染源的治理规模一般较小,产值较低。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曾对80多家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调查统计,2014年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只有八九家,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有30家左右,其余企业大部分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下,其中相当一部分在3000万元以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秘书长、解放军防化研究院研究员栾志强说。
他表示,以此推算,全国2014年VOCs治理行业的总产值应该在70亿元以上,企业的利润率一般在10%~15%左右,略微高于除尘、脱硫和脱硝等行业。
北京国能中电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江浩说,他们在工作中发现,VOCs治理的商业模式主要是提供设备、技术工艺或者药品,合同额只有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很少有像脱硫、脱硝那样的工程类大项目(包括设备采购、设计安装到施工或者运营,合同额是千万元级甚至亿元级)。
“从目前的企业情况来看,全国从事VOCs治理的几百家企业中,约一半企业是在近三四年内新注册成立的,或者由除尘、脱硫、脱硝、检测等其他行业转移过来的,其中还包括部分境外企业和境外企业的代理。”栾志强介绍。
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一部分以前从事除尘、脱硫、脱硝行业现在涉足VOCs治理的企业,资金实力强,技术转型较快,发展也较快。还有一些境外企业进入我国VOCs治理市场,依托其具有大型治理工程设计经验的技术优势,起点高,发展迅速,对境内企业形成了很大冲击。
调研中还发现,随着环保部门对VOCs排放监管力度的加大,VOCs检测市场发展迅速,从事VOCs检测仪器与检测业务的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另外,社会资本开始进入VOCs治理市场,一些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始通过融资、注资等途径增强企业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技术规范、标准体系还需全面补课
需要制定生物法治理工艺、低温等离子体治理工艺等工程技术规范,还有大约20~30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没有立项制定
“目前,我国VOCs治理的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影响治理工作的迅速开展,应该尽快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体系。”栾志强说。
栾志强表示,相关制度的出台,尤其是VOCs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在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将会对VOCs的治理工作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在现有试点行业的基础上尚需进一步完善,还需尽快建立排放量申报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栾志强说。
据介绍,VOCs治理工作涉及的技术途径和工艺路线较多,目前只出台了《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正在制定《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RTO)》。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秘书长、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郝郑平表示,对于大量使用的生物法治理工艺、低温等离子体治理工艺和吸收法治理工艺等,尚未制定相应的工程技术规范,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对工程设计、治理设施的管理难以提出规范性要求,致使VOCs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方面比较混乱,一些治理设施未能实现达标排放要求。
“目前,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的是最为基础的工艺类工程技术规范,还需要制定《重点行业治理技术指南》,对VOCs治理所有环节的技术或者工艺进行规范,以指导技术选择。”郝郑平透露,废气净化委员会已经制定了包装印刷、汽车制造、木质家具生产、粘胶带生产等8个行业的《技术指南》,下一步将与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沟通,研究公布实施事宜。“VOCs排放涉及行业众多,仅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就有50个以上,从行业减排与治理的角度考虑,为规范VOCs治理工作,应该分别制定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业内人士指出。
对此,栾志强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强了VOCs重点行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但总体进度缓慢。截至目前,正式发布涉及VOCs的排放标准有14项,正在制定的有18项,还有大约20~30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尚未立项制定。
“关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修订工作也没有完成。大量排放标准的缺失,使各地环保部门治理VOCs时没有标准依据,难以开展相关治理工作。”栾志强指出。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与国外同类技术相比,国内的主流技术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国内治理企业在技术组合的系统设计上缺乏经验
业内普遍认为,当前我国VOCs治理总体技术水平不高,国家和企业有待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由于VOCs涉及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VOCs治理技术体系复杂。国内的主流技术与国外同类技术相比,在技术细节、工艺设计水平、设备材料和制造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在规范化设计方面,国内还没有统一的设计规范约束,致使不同企业的净化设备在性能上存在很大差别。
“VOCs治理技术应视客户行业不同、废气成分不同、工况不同、生产工艺不同等实际情况,选择性地采用多种成熟治理技术组合应用。因此,很难说某一技术能够‘包打天下’。关键是看治理技术是否多样性,是否经过多年实践应用、具有成熟性。”杭州彩虹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国庆认为,技术研发不只是某一个企业的事情,政府相关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进行VOCs监测、治理技术的研发攻关。
据介绍,膜分离技术、生物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化技术和光氧化技术,是近几年发展起来应用于VOCs净化的新技术。但由于我国技术基础欠缺,对技术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缺乏规律性认识,在工艺设计和净化装备设计上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造成很多净化设施净化效果差,难以实现达标排放要求。专家建议,对于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应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明确不同技术的治理对象和适用范围,指导技术应用和工程设计。
据了解,在多数情况下,由于生产工艺尾气中同时含有多种类型的污染物,需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技术组合进行综合治理。与国外治理公司相比,目前国内治理企业在技术组合的系统设计上缺乏经验,系统设计能力较弱,难以达到技术集成效果。业内人士建议,企业在实践中应不断积累设计经验,对于重点行业,国家应该组织进行工程技术示范,优胜劣汰,全面提高工艺设计水平。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缺乏有经验、综合型从事VOCs治理的人才队伍。重视人才培养,进行人才优化组合,是目前VOCs治理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VOCs的污染治理技术体系复杂,对设计人员的综合要求高,需要掌握化学化工、通排风、机械设计、自动控制等知识的专业人才。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我国VOCs治理工作起步较晚,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不注重人才培养,缺乏有经验、综合型从事VOCs治理的人才队伍。
据介绍,国内很多VOCs治理企业只有极少数有经验的设计人员,考取环境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几乎没有,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大型VOCs治理工程设计上,国内企业的综合设计水平与国外公司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采访中,多数企业代表向记者表达了培养VOCs治理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
专家认为,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企业重组等形式进行人才优化组合,是目前VOCs治理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栾志强说,当前VOCs治理行业所处的阶段,类似于2002年~2003年脱硫行业所处的阶段。经过十几年的“优胜劣汰”,现在脱硫企业只剩下几十家。在他看来,VOCs治理企业一定要有前瞻意识,提前做好技术、人才储备,理顺融资渠道,迎接VOCs治理大市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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