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用地
2018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项目公示
一、项目背景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4年1月,位于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占地面积406032m2(约608亩),原为河北省沙河市炭黑厂,2005年1月1日改制,并更名为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月更名为现有名称。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5亿元,是专业从事高品质橡胶用炭黑生产的上市公司,项目共分八期建成,目前建设有10条炭黑和一条高分散白炭黑生产线,年产炭黑30万吨,高分散白炭黑3.5万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北省2017年2月27日发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2017年7月21日发布的《河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冀环办字函[2017]402号)和2017年11月25日发布的《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列入名单的企业,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化工行业,被列入河北省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应土壤质量状况调查工作。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响应政府号召,于2018年5月委托奇异果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于2018年5月22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方案》(简称“监测方案”),监测方案于2018年9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
二、采样及分析
在严格落实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奇异果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2日进行了现场采样。本项目共布设21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背景点),采集送检69件土壤样品(含1个背景样),根据污染识别检测的因子包括pH、重金属8项、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氰化物和总石油烃(C10-C40)。
样品经过了严格的采集、保存与流转。样品分析与质量控制由奇异果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保证。样品的实验室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
三、项目结论
本项目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的重金属(8项)均有检出,但均未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除镍、总铬稍有偏差外,其余因子的95%置信范围下限均未超出背景值;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的总石油烃(C10-C40)仅1个点位未检出,检出的总石油烃均未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共检出因子19个,均远未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的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共检出因子21个,均远未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各点位土壤样品检测的氰化物共21个样品有检出,数据均未超出本次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企业应继续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装卸油制度,防止遗洒。继续加强地面防渗,对存在地面裂缝的区域进行修缮。
2018年11月25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用地2018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了五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的介绍,经质询和认真讨论,并形成了专家咨询意见(见附件)。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
委托单位: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9-8869292
编制单位:奇异果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0311-83030390